2008年7月24日 局长致辞 :: 局长信箱 | 首页 | 机构设置 | 质监新闻 | 知识园地 | 咨询投诉 | 公文下载 | 网上申报 | 法律法规 | 质监论坛
   首页 -> 复审通告
企业标准复审通告
各相关企业:
    根据《湖北省标准化管理办法》、《湖北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规定》的规定,企业标准复审周期为3年,以下企业标准已超过3年复审周期。请各企业于2007年12月30日前到鄂州市标准技术研究所复审企业标准,逾期未办理企业标准复审手续的,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鄂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
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日
企业名称 标准名称 产品执行标准号 备案日期 备案编号 截止日期
企业名称:
您是第: 位访客
联系电话:0711-3876300  Email:ezbqts@ezbqts.gov.cn
鄂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版权所有(2007)